常州工学院航空与飞行学院2024/2025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航空与飞行学院发布时间:2024-11-08浏览次数:163

依据《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常工政〔202172号)和《航空与飞行学院转专业学生选拔考核办法》及《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校教〔202423号)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转专业工作组成员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拟定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资格审核、面试、制修订选拔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等事宜。具体名单如下:

  长:郭魂、周琳

副组长:江炜、张翔宇

  员:龙兵、杨宁、张书琴、刘颖

二、转专业实施办法

(一)转入和转出比例

航空与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不得转入和转出,其他专业按照满编47/班且不新增班级的原则确定各专业转入名额,学院总体控制;各专业转出学生比例不设上限。

(二)转入和转出条件

1.凡符合学校转专业政策规定的学生均可在第十四周周一(122日)至周五(126日)向学院提出转出申请。

2.转入条件及程序:按《航空与飞行学院学生转专业选拔考核办法》执行。


三、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

根据学校转专业工作相关文件安排,制定学院转专业相关日程。

(一)制定细则及计划

1030日之前制定《航空与飞行学院2024-2025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拟定各专业接收学生计划数,并于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负责人江炜。

(二)细则及计划上报

填写《二级学院转专业接收计划及相关工作信息汇总表》,于第十一周周一(1111日)前连同本细则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负责人刘颖。

(三)接收转专业申请材料

第十四周周一(122日)至周五(126日)接收申请转专业学生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负责人刘颖。

(四)审核转出和接受转入申请材料

对本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在学生递交的《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于第十五周周五(1213日)前将同意转出学生的相关材料、《二级学院同意转出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3)纸质稿和电子稿一并报教务处学籍科,负责人刘颖

(五)选拔考核

待学校转专业笔试成绩公布后,学院进行面试选拔考核。所有参加选拔考核的学生必须提交完整的《常州工学院学生学业成绩表》。初定第十九周周一(16日)开始,根据学生申请人数和各专业接收转入计划数,按《航空与飞行学院学生转专业选拔考核办法》进行选拔考核,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的周一前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负责人江炜。

(六)资料留存

根据选拔考核结果,在学生递交的《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于拟同意接收的,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的周二前将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送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对于不同意接收的,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由学院留存,负责人刘颖。

(七)上报结果

填写《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选拔考核情况汇总表》,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的周二前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负责人刘颖。

四、其他说明

(一)请申请转入学生随时关注学院网站,未按时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本细则如有与学校教务处文件冲突之处,以教务处文件为准。请拟转入学生注意查看学校教务处网站。

 

常州工学院航空与飞行学院

20241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