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航空与飞行学院创新创业实践性课程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航飞政〔2025〕4号),现将2022级创新创业实践性课程学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26年1月13日起至2026年1月15日止。
公示地点:产教融合大楼综合办公室A505门口张贴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学院综合办公室实名反馈(匿名反馈不予受理),反馈内容需真实、客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联系电话:88510626,联系人:王老师。
受理部门将对反馈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依规调查核实。
常州工学院航空与飞行学院
2026年1月13日
